发布时间:2025-06-25 06:21:08 来源:酒足饭饱网 作者:百科
政绩考核能否拯救食品安全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,我们大可将之理解为是考核对食品安全事故问责的细化。每次谈论食品安全事故时,本兼“监管不力”是政绩治必然会碰触到的话题。如果细细追究“监管不力”的考核根源所在,问责疲软肯定是本兼重要因素之一。如果细细
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,政绩治我们大可将之理解为是考核对食品安全事故问责的细化。每次谈论食品安全事故时,本兼“监管不力”是政绩治必然会碰触到的话题。如果细细追究“监管不力”的考核根源所在,问责疲软肯定是本兼重要因素之一。如果细细梳理每起事故处理结果不难发现,政绩治对问题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考核处罚结果,有关部门都会通报给公众;而对相关官员的本兼问责处理结果,公众却常常无从知晓。
事实上,在此之前,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也曾建立过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制度。比如,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,对各部门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等方面做了明确分工。同时,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力度,对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、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。
政绩考核能否拯救食品安全
但是这个考核评价制度并没有发挥出理想效果。追究其原因,根源在于“问责对象不清”。以最近发生的沈阳“毒豆芽”事件为例,该事件中,工商、质监、农委等部门均称“不归我管”。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,问责最后不了了之。进一步究其根源,食品安全中“九龙治水”的现状无疑是病灶之一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,也承认“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监管边界不清、监管重复和空白并存等问题”。这成为食品安全事故中“问责官员”的“拦路虎”。
京沪等地将食品安全问题纳入政绩考核,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官员问责对象。食品安全事故频出,既然无法明确到底是工商还是质检或者农委的责任,那么,食品安全整治区的区长或者县长对其负责,一旦出现问题,首先对其区长或者县长问责,这在某种程度上给县长或区长施加了压力,使其在对待食品安全问题上至少不敢掉以轻心。
在政绩调动一切的当下,纳入政绩考核意味着与地方官员利益挂钩,食品安全工作就不再是“鸡肋”地位,无论是经费投入上,还是工作力度上都会得到一定加强,至于立法完善、职责归理等方面也能快速推进,而当前弱化的监管和“执法为利”的弊端,就有望得到有效的改善。
从安全生产、计划生育等工作由乱到治的历程来看,责任追究只是一种惩罚措施,解决的是职责履行方面,为“被动应对”。而“政绩考核”则是促进履职的另一种手段,通过政绩考核的鼓励作用,有助于调动地方官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,解决了“主动出击”的态度问题,这对食品安全工作来说,恰是最重要的制度基础。从这层意义来说,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,使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了双腿走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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